“三农”工作重心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(权威发布)
日前,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》印发,这是新世纪以来连续发出的第十八个中央一号文件。在22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,中央农办主任、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表示,“文件既是今年的‘任务书’,也明确了‘十四五’时期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举措,是管5年的‘施工图’”。
根据文件精神,要做到两个“决不能”、两个“开好局、起好步”、一个“全面加强”,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决不能出问题、粮食安全决不能出问题,农业现代化、农村现代化都要开好局、起好步,以及加强党对“三农”工作的全面领导。
唐仁健说,实施乡村振兴的“四梁八柱”制度框架和基本政策体系已经形成,各地也有积极探索。进入新发展阶段,“三农”工作重心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,同之前相比表现为三个变化:由顶层设计到具体政策举措全面实化,由示范探索到全面推开,由抓重点工作到五大振兴全面推进。
农业现代化,种业是基础。“中央一号文件对打好种业翻身仗作了顶层设计和系统部署,涉及种质资源保护、育种科研攻关、种业市场管理,即整个种业全链条各个环节。”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桃林说,“概括起来,就是要加快构建种业创新体系,全面提升自主创新、企业竞争、供种保障和依法治理四种能力。”
农村现代化开好局、起好步,一个重要抓手就是要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。“乡村建设行动应包括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,硬件就是要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,软件就是要加强农村的公共服务。”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兼中央农办秘书局局长吴宏耀表示,乡村建设要强化统筹、突出重点,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,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实行县乡村统筹,不同层级明确不同建设重点,满足农民不同层面的需要,实现功能衔接互补、资源统筹配置。
全面推进乡村振兴,最大的动力仍然是改革。吴宏耀介绍,今年要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,主要包括:全面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,扎实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,积极探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路径。
来源:人民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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